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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這樣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時間:2017-10-09 09:42:25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林

      新華網 何凡

      【學習進行時】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把依法治國擺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關鍵位置來謀劃、推進,先后作出許多部署,勾勒出法治中國建設的新圖景。新華社《學習進行時》原創(chuàng)品牌欄目“講習所”今天推出文章,為您梳理解讀。

      大國治理,機杼萬端。在中國這個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泱泱大國,如何做到人人尊法、懂法、守法、用法,是世界法治史上獨一無二的課題。

      民為主體 彰顯全面依法治國的本質特征

      “黨的十八大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發(fā)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2年12月4日,在履新之初,習近平總書記出席首都各界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時,發(f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動員令。

      十八大以來,無論是出席中央會議,或是赴國內外考察訪問時,依法治國成為習近平頻頻提及的詞匯:

      “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也保證了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zhí)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zhàn)略問題,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方面。”

      “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

      ……

      “人”字當先,“民”字為重。這些闡述,體現(xiàn)出習近平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本質特征的深邃思考。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正是法治中國始終高揚的旗幟。

      “依法治國,本質上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和社會,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保證人民主體地位,實現(xiàn)人民當家作主的基本途徑和根本保障。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實現(xiàn)人民幸福生活,這是黨治國理政的內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本質特征。”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這樣解讀。

      五年來,我國法治建設的步伐一步步向前,讓公平正義更可見可感,讓法治觀念更深入人心。據(jù)中央政法委秘書長汪永清介紹,人民群眾安全感持續(xù)增強,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從2012年的87.55%上升到2016年的91.99%;對司法公正的認可度也明顯提高,上訴率、改判發(fā)回率明顯下降。

      立法為民 筑牢法治中國大廈地基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面對群眾關注的“難點”,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堵點”,立法領域要如何明確取向、定紛止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建設法治中國的目標,把實現(xiàn)“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標志著我國的法治建設立于新的歷史起點上。

      四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務。習近平親自主持召開會議、作出重要指示,為編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總則提供了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及時反映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要求、人民群眾關切期待,對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經濟發(fā)展、完善社會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抓緊制定、及時修改。”

      民法典是一個國家法律體系成熟的重要標志。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民法總則,習近平簽署第6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國民法典的開篇之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此誕生,于10月1日起施行。

      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法總則制定出臺后,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和支持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認為,民法總則對民事權利提供了全面的保護,是黨的根本宗旨在民事法律領域的集中體現(xiàn)。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也表示,從體系結構來看,民法總則關于民事權利、民事義務的規(guī)則設計都是以人為中心而展開的。

      “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國,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2013年2月23日,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強調。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黨的十八大至今,立法領域呈現(xiàn)出數(shù)量多、分量重、節(jié)奏快的特點,為經濟社會發(fā)展保駕護航,生動詮釋了立法為民的理念: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修改決定通過,“全面兩孩”政策得以實施;食品安全法及時修訂,建立起最嚴格的、覆蓋全程的食品安全監(jiān)管制度;行政訴訟法施行24年來迎來首次大修,重點解決“民告官”立案難、審理難、執(zhí)行難等問題;居住證暫行條例施行,“暫住證”時代落幕;環(huán)境保護法全面修訂,治理污染露出鋒利“牙齒”;電影產業(yè)促進法表決通過,電影大國迎來“關鍵幀”……

      汪永清介紹,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20件,修改法律101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決定36件,作出法律解釋9件;國務院制定修訂行政法規(guī)43部,以“一攬子”方式修訂行政法規(guī)125部。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社會生活氣象萬千,一件件立法成果應時而生,體現(xiàn)著人民意愿和利益的“最大公約數(shù)”,一個個法律空隙被及時填補,夯實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固基石,凝聚著民族復興的制度偉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由此進一步完善。

      牽“牛鼻子” 以改革密織司法運行網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司法運行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與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呼聲同頻共振,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同期俱進。

      對于司法體制改革這一系統(tǒng)工程,習近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敦促使其向著公正高效權威的目標扎實邁進,讓公平正義的陽光普照。

      2014年1月7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建立符合職業(yè)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居于基礎性地位,是必須牽住的‘牛鼻子’。”

      他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工作布局。不僅強調了“緊緊牽住牛鼻子”這一要務,且對各支法治隊伍作出明確要求。

      談及立法人員,習近平強調“必須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備遵循規(guī)律、發(fā)揚民主、加強協(xié)調、凝聚共識的能力”;關于執(zhí)法人員,他要求“必須忠于法律、捍衛(wèi)法律,嚴格執(zhí)法、敢于擔當”;談到司法人員,他指出“必須信仰法律、堅守法治,端穩(wěn)天平、握牢法槌,鐵面無私、秉公司法”;而“律師隊伍是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yè)的基本要求”。

      回望五年司法體制改革歷程,從頂層設計到基層試點,再到全國推廣,一系列決策部署密集出臺,步穩(wěn)蹄疾:

      司法責任制方面,實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實施法官、檢察官員額制;以審判為中心的刑訴制度改革方面,明確刑事訴訟各階段的基本證據(jù)標準,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劃出“紅線”。

      與此同時,法治政府建設駛入快車道,依法行政成為共識,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力度簡政放權,公開審批流程,提高審批透明度,壓縮自由裁量權,讓權力在法治框架下運行。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依法治國的格局實現(xiàn)了重大轉型升級,即從“摸著石頭過河”到頂層設計、科學布局的升級;從建設法律體系到建設法治體系的升級;從法律大國到法治強國的升級;從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升級;從形式法治到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有機結合的升級。這都為建設法治中國的高遠目標奠定了扎實基礎。

      利民之事,絲發(fā)必興。在習近平看來,“司法體制改革成效如何,說一千道一萬,要由人民來評判,歸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

      有此精神指引,以良法促善治,為社會公平正義筑牢根基;以改革破藩籬,把權力裝入制度“籠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已經展開。“一切為了人民”的執(zhí)政理念融入到法治建設的“施工”全程,法治中國的大廈定會拔地參天。

      原標題: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這樣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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