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是社會和諧的基石和重要特征。誠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言與行的統(tǒng)一,表與里的統(tǒng)一,虛與實的統(tǒng)一。守誠信是全社會應該履行的責任,作為黨員干部更應該講誠信,不能失信于民、失信于組織。
講誠信就要真抓實干。各級領導干部把心思用在務實上,在辦實事、求實效上多下功夫。力戒夸夸其談。要身體力行、率先垂范,在全社會倡導“講誠信、重信譽”的良好風氣,營造“守信用、擔責任”的濃厚氛圍。從而提高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和增強執(zhí)行力,真正取得群眾的信任,得到群眾的理解和配合,促進工作的順利開展。
講誠信就要對人民負責。黨和政府是不是能夠取信于民,在于領導干部對群眾的承諾能不能夠兌現(xiàn),在于領導干部能不能夠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幫他們謀福利。干部要尊重人民群眾民主權(quán)利,從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從經(jīng)濟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的高度,從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的高度,對老百姓都講誠信、對老百姓守信用,做誠實守信的模范,促進自己養(yǎng)成講誠信的良好習慣,從而減少甚至避免黨員干部的誠信缺失現(xiàn)象,提高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講誠信就要貫穿于行動。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只有將誠信變成自覺行動,把誠信的貫穿于自己的一舉一動中,誠信待民、誠信履職,才能讓黨放心、讓群眾舒心、讓自己安心,才能獲得群眾的認可、信賴和支持,構(gòu)建起“黨群一家親、團結(jié)奔小康”的和諧格局。(營山縣委組織部 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