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萬州區(qū)公安局武陵派出所民警在開展“一標三實” 采集工作中,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現場查獲大量“黑煙花” 37件,抓獲嫌疑人兩名。
11月30日下午2點多,武陵派出所的社區(qū)民警李龍和李繼生正在武陵鎮(zhèn)懷德路口農貿市場轉盤處開展“一標三實”采集工作時,突然發(fā)現一輛車牌號福田牌白色廂式貨車在路上走走停停,形跡頗為可疑。
兩位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一番查看。不看不要緊,一看卻發(fā)現大問題。
“我們看到車旁有一男一女在售賣百貨,車廂內表面看上去裝的是肥皂、紙巾等日用品,但細看,下面居然擺放著大量煙花爆竹。兩人佯裝沿途售賣百貨,實則向一些商家推銷煙花爆竹,這些日用品不過是為其非法運輸行為‘打掩護’。”民警當即詢問兩人,有無相關運輸資質證明,兩人均沉默不語。
隨后,民警將兩人當場抓獲,并從車內查獲各類煙花爆竹共計37件153盒整,另有零散煙花10個85把。
經民警進一步核實,這一男一女叫鄧某和王某,兩人根本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其行為已涉嫌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煙花爆竹)。
公安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guī)定,兩人中的鄧某將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而情節(jié)較輕的王某則被公安處以口頭警告。
公安提示:煙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屬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爆炸性危險物質。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 存在巨大安全隱患,一旦出事故,駕駛員面臨的不僅是經濟損失,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元旦、春節(jié)很快就要到來,公安機關將加大查處力度,望廣大市民遵規(guī)守紀、戒存僥幸心理。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