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續(xù)凈化高速公路行車環(huán)境,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一大隊按照工作統(tǒng)一部署要求,在轄區(qū)高速公路開展封網式周末夜間突出違法整治行動,10月23日凌晨,大隊在G4216蓉麗高速公路仁壽南、井研收費站連續(xù)查處兩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經理辛苦跑業(yè)務 隔頓酒駕車“栽了坑”
2021年10月23日凌晨0時2分許,大隊仁壽警務區(qū)在G4216蓉麗高速公路仁壽南收費站開展周末夜間酒駕專項整治時,一輛川A4***7號黑色寶馬牌轎車緩緩駛出收費站,民警依法對該車開展警務臨檢工作,當放下車窗時,民警一下子就聞到一股酒味,并立即詢問隨車人員有誰喝酒了。一行人四人表示,晚飯并未喝酒,隨后,民警要求駕駛員蔣某進行簡易式呼吸式酒精檢測,強烈紅光閃爍顯示蔣某存在酒后駕駛嫌疑。民警將駕駛員蔣某帶回警務室做進一步調查。最終,經呼吸式檢測顯示駕駛員蔣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這樣的測試結果,蔣某最終承認,22日中午其和客戶吃飯,自己喝了二兩白酒,晚上吃飯并再未飲酒。因為23日還約了另外的客戶,于是銷售團隊就連夜由中午未喝酒的同事繼續(xù)駕車趕路。因為連續(xù)超過四小時長時間駕車后同事感到比較疲勞,于是作為經理的蔣某擔心同事因疲勞駕駛發(fā)生事故便主動要求由自己來駕駛。感覺良好的蔣某在被民警查出酒駕時依然心存僥幸,覺得隔頓酒駕車沒什么,殊不知中午喝的酒依然未完全分解,面對酒精檢測儀器的結果,蔣某也是后悔不已,連連為自己愚蠢的行為表示抱歉。
男子飲酒僥幸趕夜場 酒駕被查自稱酒量好
2021年10月23日凌晨0時50分許,一輛川LF***3號灰色福特牌轎車從井研收費站出站,當執(zhí)勤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時,駕駛員郭某不顧民警的指揮繼續(xù)前行,終被前方設卡的民警成功截停。隨后,民警對駕駛員郭某進行簡易式酒精檢測時發(fā)現其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于是民警便將郭某帶回警務室做進一步調查。最終,經呼吸式檢測顯示駕駛員郭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10月22日晚19時許,駕駛員郭某和朋友一行五人在井研縣石牛鄉(xiāng)聚餐,席間郭某喝了兩瓶多啤酒,飯后郭某就與朋友一起在石牛鄉(xiāng)某茶樓繼續(xù)打牌。23日凌晨打完牌后,郭某又約了在井研縣城的其他朋友準備第三場夜間活動。于是自己就駕車從G4216蓉麗高速公路竹園收費站進入高速公路,當在井研收費站下高速時,被執(zhí)勤民警查處酒駕違法行為。最終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郭某也是后悔不已,坦言都是因為心存僥幸,感覺自己酒量好,酒后也休息超過了5小時,僥幸以為駕車沒問題,面對處罰,郭某一再表示今后將嚴格守法,安全出行。
最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蔣某和郭某開具了道路交通違法處理通知書,他們將面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的嚴厲處罰。
飲酒后體內酒精完全消化需要24小時,飲酒后(特別是高度酒),數小時內體內酒精很難消化分解,即使隔頓或隔夜,體內通常還會含有未分解的酒精,一旦貿然駕車同樣屬于酒駕違法行為。(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