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研縣檢察院對11起危險駕駛案件適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訴,從受理到提起公訴平均用時僅3天。
該11起危險駕駛案由井研縣公安局集中移送審查起訴。經(jīng)審查,11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承辦檢察官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師意見,在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權(quán)利基礎(chǔ)上,依法簡化辦案流程及文書制作,并集中對11名犯罪嫌疑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
井研縣檢察院將11起案件集中起訴至法院,并建議適用速裁程序集中審理。庭審中,審判員簡化庭審環(huán)節(jié),集中審理并當(dāng)庭作出判決,對井研縣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均予采納,11名被告人當(dāng)庭表示認罪服判。
這是井研縣檢察院適用速裁程序小案快辦的一個縮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以來,井研縣檢察院充分認識認罪認罰制度對于提升訴訟效率、節(jié)約司法資源的重要作用,牽頭擬制并與公安、法院、司法局會簽《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速裁程序?qū)嵤┺k法》,開辟速裁案件綠色通道,簡化辦案流程,近七成認罪認罰案件適用速裁程序辦理。同時探索集中受理、集中訊問、集中起訴的“一站式”辦案模式,有效縮短辦案時間,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實現(xiàn)公正與效率雙贏。(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