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給孩子講好“人生第一課”,幫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至關重要。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從“家事”變成了“國事”。家長“帶娃”不僅要物質(zhì)撫養(yǎng),更要心理撫養(yǎng),未盡義務的家長則可能被檢察機關下令“補課”。
瀘縣檢察院在梳理近期辦理的3件5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發(fā)現(xiàn),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3名均較早輟學。由于父母常年外出務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缺乏親自教育,未盡到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管職責和照護義務,最終導致孩子走上歧路。幾起案件暴露出家長在對孩子的日常監(jiān)管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教育缺失,監(jiān)護、家庭教育能力不足。
本著“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瀘縣檢察院“雙令齊下”,集中對5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發(fā)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同時,對其中一對怠于履行監(jiān)護職責的父母發(fā)出《督促監(jiān)護令》,責令家長切實履行起監(jiān)護職責,多關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尊重差異,言傳身教,通過父母行為“潛教育”化幫助孩子養(yǎng)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
“學習,不僅僅孩子
預防犯罪從未成年人抓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從家庭抓起。“開設家庭教育‘第一課堂’,是瀘縣檢察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從司法層面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探索。一方面通過發(fā)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監(jiān)護令》,引導、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長履行好監(jiān)護職責;另一方面邀請專門老師為他們補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課’,引導他們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懂法、守法,‘依法帶娃’。”(段秀君 彭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