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廉潔四川”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案”理說》披露達州房地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茍耘案件詳情。
茍耘,男,1968年10月生,四川宣漢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曾任達州發(fā)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黨總支書記、董事長,達州房地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2021年8月,接受達州市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2022年1月,茍耘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2年12月,茍耘因犯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我真是太愚蠢了,竟然對一個商人信口開河的‘承諾’深信不疑,夢想著有朝一日通過他的關系到央企去當個高管……”達州房地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茍耘面對調(diào)查人員,痛心疾首地回憶道。
一個市級國企“一把手”竟妄圖通過私企老板關系為職務升遷助力,茍耘為自己荒誕可笑的想法和行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一筆“意外之財”,讓他打開“貪欲之門”
茍耘出生于干部家庭,從小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憑借著自身的努力和良好的機遇,茍耘年輕有為、事業(yè)有成。相對優(yōu)渥的家境和一帆風順的事業(yè),讓他一開始對金錢和權力并沒有很大的欲望。然而,一筆“意外之財”讓茍耘的心理產(chǎn)生了巨大的變化。
2015年,茍耘所在的達州發(fā)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達州發(fā)展公司)有一個項目設計業(yè)務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招標信息發(fā)布后,某建筑設計公司負責人魏某私下找到茍耘,希望能得到他的“關照”。早在2002年,在市投資公司工作的茍耘就因為工作關系認識了魏某,也了解魏某公司具備一定的設計水平和實力,于是順口應承下來。但是,忙于工作的茍耘很快便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凈,更沒有為此給任何人“打招呼”,幾個月后,魏某卻客氣地給茍耘送上了35萬元“感謝費”。原來,魏某的公司順利中標,魏某誤以為茍耘在其中幫了忙。這筆“意外之財”,讓茍耘充分感受到了權力的巨大魅力:原來自己的位置這么有價值,原來自己在別人眼里這么重要!
“陰差陽錯”嘗到“甜頭”的茍耘,價值觀慢慢扭曲,他開始想方設法追名逐利,他覺得這樣才能體現(xiàn)自己的價值。此后,茍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相關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施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鄧某某、韓某某、魏某某等人送予的財物價值共計340余萬元。
一個“升官之夢”,讓他淪為“提線木偶”
2015年,茍耘所在的達州市市屬國企——達州發(fā)展公司與社會資本方某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xié)議,共同組建成立達州合展實業(yè)有限公司(達州合展公司),負責實施達州市馬踏洞片區(qū)“兩路一橋”項目建設,茍耘被選舉為達州合展公司董事長。從此,茍耘便成了該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老板羅某的“圍獵”目標。
當茍耘到外地出差時,羅某派員隨行接待,安排其住最好的酒店、喝最貴的酒水。在一次飯局中,茍耘借著酒意抱怨,自己在達州合展公司兼職卻不能領取工資福利。第二天,羅某便拿了50萬元現(xiàn)金作為達州合展公司的“工資福利”送給茍耘。一來二去,兩人漸漸成為無話不談的“朋友”。在知道茍耘心中有一個“升官”夢后,羅某便信誓旦旦表示自己有“關系”,可以幫助茍耘到央企當高管。茍耘聽信了羅某的承諾,更是對羅某喪失了警惕性,甚至把羅某視作自己更進一步的“貴人”,一步步淪為被羅某操控的“提線木偶”。
于是,茍耘公然違反合作協(xié)議,把本應由達州發(fā)展公司指派人員擔任的達州合展公司財務總監(jiān)這個重要職位,拱手讓給羅某親屬袁某擔任。身為財務總監(jiān),袁某長期不在達州本地辦公,連公司哪個領導具體分管財務她都不清楚,她只聽從羅某的安排,向羅某個人或他提供的其他賬戶付款,從不向董事會報告財務工作、不接受監(jiān)事會監(jiān)督,小到500元的經(jīng)營性支出,大到幾千萬上億的大額資金調(diào)度使用,都是羅某一個人說了算。對于這一切,茍耘“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盲目地相信羅某“不會亂來”。
2018年,國有公司主要領導不能兼任下屬子公司或參股公司董事長的規(guī)定出臺后,茍耘通過運作,讓羅某成為了達州合展公司董事長。至此,達州合展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jiān)等關鍵崗位均由社會投資方人員擔任,作為政府投資方的主要負責人茍耘則完全成了羅某的“傀儡”。
一項“爛尾工程”,讓他露出“廬山面目”
建設達州市馬踏洞片區(qū)“兩路一橋”項目,是成立達州合展公司的初衷。該項目原計劃2015年底啟動,2018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然而直到2020年,“兩路一橋”項目都還沒有完工,由于達州合展公司資金鏈斷裂,項目面臨無法繼續(xù)推進建設的風險。
面對領導的責問、群眾的質(zhì)疑,茍耘意識到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即將暴露。2020年9月,惶惶不可終日的茍耘將羅某向其行賄的那50萬元還給了羅某,妄圖掩蓋自己的受賄行為。然而,這一切都只是徒勞。
2021年8月30日,達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對茍耘嚴重職務違法一案立案調(diào)查,并于同日對茍耘采取了留置措施。經(jīng)查,2015年至2020年,茍耘由于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合展公司疏于管理,導致羅某等人挪用國有資產(chǎn)2.37億余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茍耘回憶道:“我一味相信社會投資方的花言巧語,在管理中不愿逗硬、不敢逗硬,生怕得罪了他們對自己不利。無原則的相信他們不會干違法犯罪的事,將自身職責擔當和黨性修養(yǎng)拋于腦后,致使底線徹底失守,我罪有應得。”
達州市紀委監(jiān)委第七紀檢監(jiān)察室干部夏中杰分析說,國有企業(yè)“一把手”崗位特殊、責任重大,是不法商人眼里“圍獵”腐蝕的“香餑餑”。監(jiān)督缺位,不僅會令個人身陷囹圄,還會給國有資產(chǎn)造成重大損失。茍耘身為國有企業(yè)“一把手”,本應認真履職盡責,嚴守政治規(guī)矩,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但他理想信念的迷失,黨性鍛煉的匱乏,紀法意識的淡薄,讓他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發(fā)生了扭曲,以致于在面對誘惑時無法“免疫”,甚至把國有資產(chǎn)當成自己職位晉升的交易籌碼,致使國有資產(chǎn)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自古敬畏無遺禍,從來任性有余殃。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國企領導干部要以此案為鑒、警鐘長鳴,進一步純潔思想,堅定初心使命,嚴格自我約束,面對誘惑保持如臨深淵、如坐針氈的心態(tài),面對“圍獵”保持如臨大敵、如履薄冰的警醒,始終做到常懷敬畏之心、恪守廉潔底線。(肖雄 梟棋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