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8時許,新津公安永商派出所接群眾到所報警稱其兒子劉某于5日從學校離開后至今未歸,手機始終關機,家人尋找兩天無果后,著急萬分,請求公安機關協(xié)助尋找。
接警后,永商派出所民警迅速向報警人了解劉某體貌特征和服飾穿著等基本情況。同時迅速開始查找,通過向劉某同學了解情況,民警分析,劉某極有可能去外省見網(wǎng)友了。民警發(fā)現(xiàn)劉某已購買機票,并于報警當日早上7時50分已從成都天府國際機場登機離開成都市飛往山東省濟南市。
為盡快幫助家長找到孩子,民警立即聯(lián)系到山東省公安廳機場公安直屬分局候機樓派出所,請求異地勸返劉某,與此同時家屬也乘上了最快飛往山東省濟南市的飛機。經(jīng)兩地公安機關密切協(xié)作聯(lián)動,當日13時13分,濟南警方在出機口將離家出走的劉某成功攔阻,家屬15時35分乘機到達濟南遙墻機場,在候機樓派出所與劉某見面。當?shù)弥⒆影踩粺o恙后,民警心里的那塊石頭也落了地。
民警提示
家長需多加關注未成年子女情緒變化,正視孩子的教育問題,多與孩子溝通交流。在日常生活中要用正確的方式引導教育孩子,為孩子創(chuàng)造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如發(fā)生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等情況,請第一時間報警求助。(新津公安 供稿)